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实践 > 正文
关于开展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2011年07月04日 00:00  点击:[]

 

各团总支: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引导警院学子在实践中深切回顾党的光辉历程,亲身感受,热情讴歌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来艰苦卓绝的风雨历程和丰功伟绩,激发警院学子促进社会和谐的激情,让自己在实践中奋发成才、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勇敢地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我院决定暑期继续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感党恩·跟党走,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优势,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团员服务和谐社会,为建设社会主义作贡献。
二、实践主题
党旗引领成长 红色点亮青春
三、活动方式
1、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及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多视角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并进行调查研究。根据专业优势选择实践地点,拟定社会实践方案,就近开展。
3、将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了解所学专业的发展状况,使自己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适应社会,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四、活动时间与相关要求
 活动时间不少于15天;活动结束后需实践单位对个人作出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开学初由各团总支统一组织评审后,议定一份实践总结;上报团委予以表彰。
该实践活动将纳入各团总支年中考评,希各团总支认真组织开展。
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鉴定表
 
 
                                             2011年7月1日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邮政编码:618000

招生办咨询电话:0838-2501823

院办公室电话:0838-2502461

  • 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5-2020  蜀ICP备1501316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