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警院团〔2019〕14号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学院共青团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高校”的工作要求,着力夯实学校共青团基层基础,明晰我院共青团工作重点和工作路径,激发基层活力,现就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共青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各级团组织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抓住本学期各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引领的内容和形式设计,注重学生的参与度、获得感,力求工作覆盖到每一个团支部、影响到每一名学生。
1.继续组织团员青年广泛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各系要认真组织广大团员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做到每周定期完成学习;积极关注“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点击相关专栏进行学习(学习渠道见附件1)。
2.认真开好秋季“开学第一堂团课”。在国庆节前,各系要认真组织各支部开展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与祖国共奋进”为主题的“开学第一堂团课”(相关团课资料见附件1),组织广大学生团员集中观看《与祖国共命运 与四川同发展》《最好那一年》等视频资料,共同阅读《团团致四川学子的一封信》,做到团课主题突出、内容明确、流程规范,让参与团课学习的每位团员青年有获得感。并于9月25日12:00前将开展情况报院团委,院团委选送优秀活动报团省委,着力宣传推广。
信息报送要求:文字总结材料不少于1000字,照片不少于8张(画面清晰,相关标识明显;群像、特写均可;涵盖大中学校;大小不低于2M),视频2个(内容清晰、不抖动无杂音、全程录像;大学中学视频各1个;建议分辨率1920*1080)。
二、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各级团组织要认真推进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19〕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
1.扎实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切实落实好《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2019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团籍档案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各支部开展班团一体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做好团费收缴、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等相关工作;要加强新生团支部建设指导,规范做好非团员学生入团发展工作。各系总支要扎实推进“推优入党”工作,引导优秀团员青年逐步向党组织靠拢。
2.按时完成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川青办〔2019〕13号)要求,按照《“智慧团建”系统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改革攻坚克难,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1.推进团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各系总支对照团学改革任务,扎实推进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2.深化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稳妥推进学生会改革,结合工作实际,把握工作节奏,落实好改革要求,明确职能定位,优化组织机构,控制人员规模,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提高学生干部遴选标准,规范产生程序,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定期召开全体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大会,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狠抓作风建设,强化做学生友、不做学生官的鲜明导向,切实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3.推进高校学生社团改革和建设。在保持稳定有序的前提下,落实高校学生社团改革要求。加强学生社团管理服务,做好社团自查自审工作,杜绝“自由注销、自由管理、自由活动”三自由情况,整治“无管理单位、无实质活动”的社团。严格选拔社团骨干,监督社团依规活动。
四、发挥组织优势,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各级团组织要丰富校园文体活动内容和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和交流活动。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形成品牌,建立长效机制。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9日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团委办公室2019年9月9日印
(共印6份)
附件1
四川学校共青团2019年秋季学期
“开学第一堂团课”基本流程建议方案
1.奏唱团歌;
2.阅读《团团致四川学子的一封信》;
3.观看视频:《与祖国共命运 与四川同发展》《最好那一年》;
4.集中学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5.围绕《团团致四川学子的一封信》、视频观后感等开展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交流分享会;
6.总结点评;
(建议:团支部书记或邀请辅导员、班级团支部指导员进行总结点评。)
7.集体歌唱《我和我的祖国》。
(建议:准备用于烘托氛围的相关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