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警院团〔2019〕19号
关于表彰2019年暑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系团总支: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各系团支部积极参加学院团委开展的以“建功新时代·展青春风采”为主题的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其中涌现出一批思想觉悟高、服务态度好的先进个人。为及时总结和提炼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深化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中来,经团委研究,决定授予曾祥国等28名同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做好表率,引领全院学子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同时希望全院学子以此为榜样,坚定信念、用实际行动服务社会。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6日
附表:
法学系
二中队:
2017级8班:曾祥国
2018级8班:彭 涛 周佳蓓 秦晓婵
八中队:
2018级2班:李圣吉
九中队:
2018级4班:蹇淳如 岳 静 袁艺溶 初金鹏
2018级5班:熊桂玉 陈 杨 曲别坚古
十二中队:
2018级6班:刘 淼
侦查系
一中队:
2018级17班:冯昂洋 肖 潇
2018级18班:李开平 黄南希
2018级19班:李奕科
刑事司法系
四中队:
2018级10班:明思佳 舒 甜 刘子怡
2018级11班:胡国静
2018级12班:周 淳
2018级13班:郑鑫茂 斯旦扎
2018级14班:李志斌
2018级15班:陈 露
司法信息管理系
十一中队:
2018级25班:凌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