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警院团〔2020〕3 号
关于开展2020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以实际行动响应习近平总书记青年寄语,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生动感悟新时代青年肩负的历史使命,努力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式下的国家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于实践中奋进成长。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在 2020 年暑假开展以“心怀青春梦,实践出真知”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心怀青春梦,实践出真知”
二、活动内容
1、学有所用,积累经验。学员根据自身专业特点,按照就近原则,做好防控工作,深入当地公安局、司法所、街道办事处、或其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基层单位, 有针对性的开展实践活动。在为社会作贡献的同时,将专业知识与自身学习能力结合,积累社会实践工作经验,为自己即将步入社会做好铺垫。
2、青春志愿,爱心奉献。围绕服务弱势群体,学员需 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走进社区、 敬老院、福利院,献血站等场所,开展实践体验、志愿服务、社会调研活动,向社会传递爱心和温暖,并在基层中锻炼自 我、提升自我。
三、组织形式
以个人为单位的学员持介绍信到相关单位进行社会实践。
四、活动要求
1、充分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动态,高度重视自身安全,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实地调研过程安全顺利。
2、实践活动时间不能少于7天,实践报告由实践单位对个人做出鉴定并加盖公章,(社会实践报告以文字、图片、书画、视频等形式为主),开学后交由各系团总支,审核评比后上交至院团委。
3、团学干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应起模范带头作用,回 校后按要求上交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材料。
4、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将纳入各系团总支年终考核,望各系团总支积极组织,认真开展。
附件:2020 年暑假社会实践介绍信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 7月 1日
(单 位):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以实际行动响应习近平总书记青年寄语,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生动感悟新时代青年肩负的历史使命,努力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现介绍我院学生 前往贵单位联系社会实践事宜,请予以接洽。望贵单位能为我院学生社会实践提供指导和帮助。
(此介绍信 2020 年 8 月 25 日前有效)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 7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