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8日,学院隆重表彰了见义勇为的法学系八中队刘远宵同学。表彰会上,党委副书记刘志刚宣布了学院党委和共青团四川省委的表彰决定。党委书记何华为刘远宵颁发个人“三等功”奖章、荣誉证书及奖金和“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的荣誉证书并作了讲话。
何华书记在讲话中要求全体同学学习刘远霄同学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勇擒窃贼,伸张正义的精神;要求学院师生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号召,深刻认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人才,努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广大青年学生,更要志存高远,增长知识,锤炼意志。我院学子在履行“忠诚尚法,重能强警”的校训时:一是要勇敢。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二是要善战。在斗争中要保持冷静,利用自身一切优势取得主动权;三是要睿智。遇到突发情况要机智,善于思考;四是要有过硬的擒敌本领。在学院要认真学习,刻苦学习,善于保护自己,克敌力胜,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