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为贯彻习总书记在北大师生座谈会上给广大青年提出的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希望,紧紧围绕学院党委“实践育人”的中心工作,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优秀青年,鼓励我院学子勇于投身创新实践,做到知行合一、服务社会、奉献他人,将个人理想融入新时代,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在2018年暑假开展以“韶华舞青春•实践你我行”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韶华舞青春 • 实践你我行”
二、活动内容
1、实践知人事 • 磨砺晓人间
学员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深入当地公安局、司法所、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基层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实践活动。在为社会做贡献的同时,积累社会实践工作经验,将专业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相结合,缩短理论与实践脱离的距离,并进一步巩固拓展自身专业知识。
2、挥洒实践汗水 • 书写无悔青春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对青年的系列讲话,鼓励我院学子前往爱国教育基地、伟人纪念馆、党史展览馆等场所参观学习,深入基层,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求知,在实践中追逐青春理想,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的信念,并在实践过程中,形成有价值的报告。
3、爱心献社会 • 真情暖人心
积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组织学生走进社区、敬老院、福利院、献血站等场所,广泛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针对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如: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失独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生态环保、政策宣传、法律援助、爱心捐赠、知识科普)。以团队为单位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要积极与服务对象联系,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学生个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参加当地的志愿服务活动。
4、弘扬宪法精神 • 提升法治素养
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主动开展好宪法学习,深入掌握宪法的核心要义,做到自觉尊崇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提高法治意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组织形式
个人与团队相结合
1、个人:以个人为单位的学员持介绍信到相关单位进行社会实践。
2、集体:由团委、各系团总支组织实施,学生可以根据实践情况就近就便自行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各系团总支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的工作。
2、坚持“安全第一,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系要对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3、以个人为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活动时间不能少于7天,活动结束后学生需根据自身实践情况写社会实践鉴定表及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报告以文字、图片、书画、视频等形式为主),由实践单位对个人做出鉴定并加盖公章。开学后交由各系团总支,审核评比后上交至院团委。
4、以团队为单位组织开展实践活动,要积极与实践单位联系,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实践活动时间不能少于7天,并将活动策划方案(纸质档、电子档)按学校其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开学后由负责人上交活动开展的策划方案、总结资料(纸质档、电子档)至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评比后上交至院团委。
5、团学干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应起模范带头作用,回校后按要求上交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材料。
备注:
1、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将纳入各系团总支年终考核,望各系团总支积极组织,认真开展。
2、社会实践鉴定表需个人自行到学院团委网下载。
附件:学生假期社会实践鉴定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