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警院团〔2018〕15号
关于表彰2018年暑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系团总支:
为贯彻习总书记在北大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院团委开展了以“韶华舞青春 • 实践你我行”为主题的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广大青年学子以“知行合一、服务社会、乐于奉献”作为精神导向,将个人理想融入社会实践,期间涌现了一批思想觉悟高、服务能力强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院团委研究,决定授予缪荣华等28名同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能戒躁戒躁、做好表率,引导全院学子投入服务社会的道路中去,锐意进取,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附件:2018年暑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
附件:
2018年暑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法学系
2016级 5 班 李 思 铮
2017级 2 班 缪荣华
2017级 3 班 任玲玲
2017级 4 班 沈 茁
2017级 5 班 史解意
2017级 8 班 杨 雯 伍柏衫 兰 茜
2017级 9 班 李世希 毕 瑜 李福香
刑事司法系
2016级10班 李国川 吴南峰
2016级12班 张瀚文
2017级16班 先子微 李宇晗 向欣悦
侦查系
2017级17班 刘浪屿 曹 璐 王 维 张倩斐
2017级18班 周正敏 周钰林
2017级19班 阎秋雨 唐 燕 方雪茹
司法信息管理系
2017级23班 刘 英
2017级24班 黎洪秀
2017级25班 周航亿
四川司法警察职业学院团委办公室2018年9月27日印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