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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青团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03月11日 00:00  点击:[]

 川警院团〔20194

 

关于印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青团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已经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我院共青团改革。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35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青团改革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共青团四川省委、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推进高校共青团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共青团工作,推进学院共青团改革创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历次全会精神,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按照党的要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牢牢把准政治方向。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我校共青团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坚定信仰,跟党走。

(二)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深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改革,建立扁平化、项目化工作机制,让青年了解团的历史、参与机关工作、增强主人翁意识、找到家的感觉,问需问策问效于青年学生,使学院共青团深深植根于青年学生。

(三)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着力破解制约学院共青团发展的思维定势、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统筹推进上下联动。着眼于“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既坚持全面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和推动,又发挥首创精神和聚合作用,鼓励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

三、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重点突出基础制度创新和组织活力提升,通过强职能、重服务、增活力,实现学院共青团工作内涵不断提升,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取得重要成效,工作有效覆盖面不断扩大,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服务学院改革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发挥学院“大思政”育人格局中生力军的作用不断增强。

四、改革措施

(一)设立改革领导小组

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加强团、教、管协作,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为组长,教务、学生处、各系党总支(支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青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和督导。

(二)健全共青团组织体系

1.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执行校、系两级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全校团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系团的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优化团代表结构,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推行团代表提案制和大会发言制度。团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任期届满按照“公推直选”进行换届选举。

2.优化团学组织机构设置。构建党委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会组织的管理,推动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联系,促进学生社团规范发展。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由学生会副主席兼任,负责学生社团工作。充分挖掘校内外师资,提供保障,调动社团指导教师积极性,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3.夯实基层团组织基础。深化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深化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开展“特色团支部创建”工作。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推进社团建团,探索网络建团、宿舍建团、社团协会建团。理顺团支部与班委会关系,突出班级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实施区队长(班长)兼团支部副书记的制度,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思想引领作用及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建立青年教职工交流沟通的机制和平台,加强联系服务引导,注重青年教职工密切联系学生,教学相长,共同提高。

(三)创新共青团工作方式方法

4.创新思想引领工作方式方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着眼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积极通过青年学生喜闻乐见、润物无声的方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增强生动性、趣味性和实效性。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借助动漫、微课、微视频等形式,创作和推广青年学生易于接受、互动性强、容易产生共鸣的文化创意活动和产品。

5.创新网工上作方式方法。以学院网络宣传平台(公众号、校园网)、“青年之声”、“川司警院正青春”平台建设为依托,按照“加强平台体系建设、加强功能内容建设、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与重点工作整合、推动强化工作保障”的思路,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将“青年之声”平台建设成反映学生呼声、回应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学生成长的统一品牌和重要窗口。依托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实施,实现“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组织生活检查等基础团务、团员管理和团的信息统计网络化,不断提升青年团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6.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的中心任务,在引导青年学生坚持学业为主的同时,针对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文化体育活动等普遍需求,精准开展学生“第二课堂”及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全面推行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客观记录、认证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促进“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学院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

7.促进青年学生创新创业创优。联合学院招就处、思政部创新创业教研室,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一系列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引导不同阶段、不同年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社团、训练及竞赛。选树学生创新创业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榜样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8.健全针对困难学生的多样化、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大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人际沟通困难、上进心不足及等学生群体的帮扶力度,积极动员和整合校内、社会等方面资源,联合系部、中队推进实施精准帮扶行动、节假日送温暖等工作,帮助他们适应大学生活,顺利完成学业,积极融入社会。

9.完善青年学生志愿服务参与机制。完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优秀志愿者评选办法》。引导青年学生登记注册为志愿者,鼓励青年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志愿服务和校外志愿者服务基地建设,传递“温暖别人、温暖自己、温暖社会”的青春正能量。

10.加强学生品牌活动建设。不断提高文化艺术节、社团风采展、元旦晚会等品牌学生活动的水平,帮助青年学生在各种素质拓展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成长。进一步整合优化团学活动,逐步精简、提炼,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团学系列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职业精神,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支持各系团学组织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打造具有典型特色的系列活动。

11.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落实“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1+100’)”制度安排,专职团干部每人每年直接联系1个以上基层团支部、100名青年。坚持问需于青年、问计于青年,扎实开展“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大宣传大调研活动,分析青年学生的共性需求和普遍需求。尝试建立“众创众筹众评”、“团组织开放共享活动”机制,通过项目化的征集招标、申办领办等方式,使青年师生更多地参与到共青团工作的设计、决策、实施、评议全过程。关注困难学生群体,维护青年学生合法权益。定期通过会议、报告、网络平台发布团学工作动态等。

(五)加强团干队伍建设

12.改进团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机制。选优配强团的领导班子成员,将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选拔到团的工作岗位,构建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院、系配齐配强团干部,各系可由1名学生兼职团总支副书记。

13.完善团干部的管理和培养制度。从严选拔、从严管理团干部,根据专职、挂职、兼职干部承担的不同工作任务采取有针对性的考核办法,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定期开展专职团干部满意度测评。逐步完善团干部校内轮岗、转岗和校外流动的制度安排。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团干部、学生干部的健康成长教育,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教育引导团学干部筑牢理想根基、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勇于开拓创新。对于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履行从严治团责任不力的,要依规追责问责。

五、保障措施

14.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对团的建设的领导,将团的建设纳入学院党的建设总体格局,推行党建与团建同规划、同部署。学院党委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各系党建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学院基层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

15.优化资源条件保障机制。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学院规模和工作需求确定专职团干部职级、职数及团委编制数。按照有利于培养共青团组织的威信、有利于调动共青团干部的积极性、有利于广泛组织动员青年的要求,尊重群团工作规律,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为共青团留出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空间。

16.要积极为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设备,同时按照上级相关规定保证在校生人均学生活动经费投入。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35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团委办公室201935日印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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