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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活动艺术中心活动场地使用登记表
2017年11月08日 00:00  点击:[]

 场地:

活动申请部门

 

活动名称

 

活动学生负责人

 

联系方式(手机)

 

活动教师负责人

 

联系方式(手机)

 

是否有校外单位参与(有,请备注)

 

使用时间

         时至            

活动流程

请提供附件,内容包括活动节目单,配合节目的灯光、音响要求。

是否使用相关配套设备           (使用请填写,不使用不填)

音响

话筒

灯光

化妆间

录音室

 

 

 

 

 

场地负责人签名

 

联系方式

 

设备使用人员签名

 

联系方式

 

 

 

活动主办方负责人意见

 

 

 

 

签名(盖章)

院团委意见

 

 

 

 

签名(盖章)

场地验收(签字)

设备验收(签字)

补充说明

 

 

备注:

1、为了提升艺术活动中心使用效率,一次借用原则上不超过4小时;21:30之前必须完成活动;每次借用提供走台一次,时间为2小时。

2、单位、部门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有义务维护现场所有设备设施额完整,需负责人亲自签字。

3、为保持艺术活动中心的清洁卫生,艺术活动中心内严禁抽烟、携带食物进场。

4、借用场地前须在院团委交付押金;活动结束后需将话筒还至音控室、打扫所有场地卫生,设备检查无误后方可退还押金,如有设备损坏,照价赔偿。如不使用灯光音响设备,也要保证其完好,若活动期间相关设备受损,也将其视为使用损坏,照价赔偿。

5、本表一试两份。团委一份,活动单位部门一份,活动单位、部门在团委批准后持团委盖章的使用登记表至行政楼团委办公室,联系负责人员开门使用。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邮政编码:618000

招生办咨询电话:0838-2501823

院办公室电话:0838-250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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