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8年01月12日 00:00  点击:[]

 

各系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中的系列讲话精神,以“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引领青年学子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我院鼓励青年学子把十九大精神运用到实践,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各项学习任务中,将各人理想融入实现中国梦的伟大进程。经团委研究,决定在2018年寒假开展以“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二、活动内容

  1、知行合一·躬行实践 

学员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深入当地公安局、司法所、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基层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实践活动。在为社会做贡献的同时,积累社会实践工作经验,将专业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相结合,缩短理论与实践脱离的距离,并进一步巩固拓展自身专业知识。

2、担负历史使命·贡献青春力量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中对青年提出的系列讲话精神,鼓励我院学子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党史展览馆、烈士陵园等场所参观学习,走访老红军、老革命、烈士亲属、优秀党员、团员,追寻他们的先进事迹,增强青年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的信念,并在实践过程中,形成有价值的报告。

  3、无私奉献显真情•互助友爱暖万家

积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组织学生走进社区、敬老院、福利院、献血站等场所,广泛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针对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如: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失独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生态环保、政策宣传、法律援助、爱心捐赠、知识科普)。以团队为单位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要积极与服务对象联系,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学生个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参加当地的志愿服务活动。

4、青春力量助脱贫·建言献策促发展

社会实践调查是大学生广泛接触基层、了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

径。随着国家的改革政策,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家乡的变化也越来越大。我院鼓励学子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感受家乡和人民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并围绕社会热点问题,自主设计创新性较强的调研主题,进一步制定可行性较高的调研方案,从而深入基层、开展脱贫攻坚一系列的实践调研活动,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三、组织形式

个人与团队相结合

  1、个人:以个人为单位的学员持介绍信到相关单位进行社会实践。

2、集体:由团委、各系团总支组织实施,学生可以根据实践情况就近就便自行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各系团总支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的工作。

2、坚持“安全第一,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

活动,各系要对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3、以个人为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活动时间不能少于

7天,活动结束后学生需根据自身实践情况写社会实践鉴定表及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报告以文字、图片、书画、视频等形式为主),由实践单位对个人做出鉴定并加盖公章。开学后交由各系团总支,审核评比后上交至院团委。

  4、以团队为单位组织开展实践活动,要积极与实践单位联系,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实践活动时间不能少于7天,并将活动策划方案(纸质档、电子档)提前上报院团委备案。开学后由负责人上交活动开展的策划方案、总结资料(纸质档、电子档)至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评比后上交至院团委。

5、团学干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应起模范带头作用,回校后按要求上交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材料。

  备注:

1、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将纳入各系团总支年终考核,望各系团总

支积极组织,认真开展。

2、社会实践鉴定表需个人自行到学院团委网下载。 

附件:学生假期社会实践鉴定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25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邮政编码:618000

招生办咨询电话:0838-2501823

院办公室电话:0838-2502461

  • 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5-2020  蜀ICP备1501316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