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年志愿敬老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老爱亲、敬老养老的亲情文化,发扬青年志愿者服务精神,深化我院实践育人的内涵建设,以正能量凝聚爱老心,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以“传承亲情文化,弘扬志愿精神”为主题的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每周六上午8:30—11:00
二、活动地点:
旌阳区街道办事处社会福利院
三、活动主题:
传承亲情文化,弘扬志愿精神
四、活动目的:
1、秉承“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宗旨,懂感恩、明责任、促奋进,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
2、在活动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为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尽一份责任,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3、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慰问敬老院老人,聆听老人们的心声,以真诚和认同的思想去了解老人的所思所虑,真正从实际解决老人的困难。
五、活动参加人员:
由院团委组织安排,团学主要干部带队,各系团总支、各部门及协会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小分队,并且在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学生个人可自愿参加。
六、活动项目
1、心理抚慰。陪同老人们聊天、下棋、散步、锻炼身体、读书念报等,从行动给予安抚,缓解老人们的孤独。
2、法律援助。为有需求的老人进行能力所及的法律咨询或为其联系司法援助中心及相关人员。
3、文艺表演。展现自己的才华,丰富老人的文化娱乐生活,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落到实处。
4、生活照料。为老人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和体力活,帮助打扫卫生,代购物品,陪同就医等。
5、创新形式。根据各志愿小分队实际安排开展形式新颖更具吸引力的各项娱乐活动。
七、活动要求
1、开展活动前做好相应准备,无论是与老人们聊天的话题,还是给他们带去的节目,都力求新颖、积极向上,符合老人的观念,让老人们享受和志愿者共处的时光。
2、去敬老院途中,注意自身安全,时刻铭记自己的身份,遵守纪律,听从安排,不得擅自离队。进入敬老院,见到老人要回以微笑,不得视而不见,注意个人行为,维护集体形象;在与老人们交谈时言谈举止要合理,不得大声喧哗或用语不文明;清扫房间时注意轻拿轻放,清扫完毕后要将物品放回原处,方便老人使用。
3、各小队长认真记录活动开展过程,并及时总结活动情况。院团委领队负责活动的监督、协调工作,并做好资料签收保存工作。
4、个人应服从组织安排,着装统一,按时集合。
八、活动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注:此活动将纳入各系团总支考评,望各系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敬老志愿服务活动。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附表:
2015—2016年下学期敬老服务活动安排表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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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人 带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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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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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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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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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知汉 刘银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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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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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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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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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川楠 张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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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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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息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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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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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涵 郭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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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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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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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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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思润 吴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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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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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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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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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茹月 邓力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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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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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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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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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藤 黄坤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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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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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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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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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煜舟 廖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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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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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息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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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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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歆雨 谭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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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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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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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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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倩 肖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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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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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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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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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婕 陈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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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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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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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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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迪玛 张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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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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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息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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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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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歆雨 刘厚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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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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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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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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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浩兴 黄坤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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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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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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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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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歆雨 赵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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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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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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