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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年暑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6年10月10日 00:00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学院团委开展了以“青春奋斗争朝夕·德学双休我为先”为主题的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广大团员青年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新时代警察为导向,扎根社会实践,涌现出一批思想觉悟高、服务态度好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院团委研究,决定授予邓知汉等24名同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做好表率,引领全院学子笃于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同时希望全院学子以此 为榜样,坚定信念、用实践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奏响青春主旋律。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1010

 

附表:

法学系:

二中队:

201410班 黄  玉

七中队:

20141班 刘迪玛

八中队:

20153班 冯琳玲

九中队:

20143班 赵小虎  

20144班 邓知汉

20157班 舒加鹏

十二中队:

20158班 李  露

刑事系:

四中队:

201510班 王友豪

201512班 徐  丹、陈铃、段  

201515班 唐  坤、刘旭清

司法信息管理系

十一中队:

201422班 陈建财

201423班 包  凯

201424班 范勇勤

201425班 李何松

201522班 陈  婷

201525班 李本艳、谢春香

 

侦查系:

一中队:

201516班 胥梦林

201517班 袁臻瑞、唐万鹏

201521班 毛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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