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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学生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2015年05月20日 00:00  点击:[]

 各系团总支:

为倡导先进的校园文化,搭建具有时代特征、青年特点的校园文化艺术平台,充分发挥文化艺术活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和服务青年的作用,提高学生人文素质和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我院“五个校园”的建设,院团委决定举办首届学生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团为主体,面向全院学生,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文化传承和艺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法治、人文、和谐、美丽、活力的校园文化,使艺术节成为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引领先进文化的有效载体。

二、活动主题

“朝展青春  活力校园”

艺术节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我院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校园的健康风貌,展现自强不息、勤于钻研、勇攀高峰的意志品格,展现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敢于创新的思想境界;体现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展示他们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优秀的艺术才华和与时俱进的能力。

三、活动内容

活动分为艺术表演类:歌唱大赛、舞蹈大赛、铜管音乐会。

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大赛、手机摄影大赛、微电影大赛、环保创意秀。

文化赏析类:诗歌演诵会、中国传统文化沙龙(茶艺、棋艺文化等)。

四、活动时间安排

艺术节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4月—8月):活动筹备阶段,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社团各协会广泛宣传动员,完成各类赛事准备工作,选送或推荐选手参赛。

第二阶段(20159月—10月):实施阶段,艺术节开幕式、诗歌演诵会、中国传统文化沙龙、艺术表演类比赛、艺术作品类比赛。

第三阶段(201510月下旬):展演阶段,集中一周为“艺术展演周”,制作赛事获奖作品展,颁奖晚会暨艺术节闭幕式。

五、活动要求

为使首届艺术节真正成为学生喜闻乐见的舞台,活跃校园文化,各项赛事的参赛单位可为集体选送或以个人名义自由组队的形式,最大化的为有梦想、有才艺的学生服好务。自由组队的学生可选择任意一个集体参加初选,并不占用该集体的推送名额。其具体说明如下:

1、歌唱比赛:合唱、独唱均可。合唱不超过40人,自行准备伴奏音乐,时间不超过5分钟。各系不少于2个不多于4个选送名额,社团联合会、学生会不多于3个选送名额,其他以个人名义参赛的学生、自由组合视参赛水平而定。

2、舞蹈比赛:群舞、独舞均可。群舞不超过26人,自行准备伴奏带,时间不超过6分钟。法学系、刑事司法系、侦查系3个选送名额,司法信息管理系、社团联合会、学生会可各1-3个选送名额,其他以个人名义参赛的学生、自由组合视舞蹈水平而定。

3、铜管音乐会:由军乐队师生排演一台室内音乐会。

4、诗歌演诵会:各系、社团、学生会选送3名(组)选手参加,其他个人作品不超过3名(组),鼓励原创诗歌,若原创诗歌较多,可设立创作奖,获奖作品编入《青年警官》等校刊杂志。

5、绘画书法比赛:各系、社团、学生会选送至少5幅作品,其他个人作品不限数量,举行获奖作品书画展,邀请优秀教师作品并展。

6、手机摄影比赛:面向全院学生征集手机摄影作品进行评选并举行获奖作品展。

7、微电影大赛:学生用手机或其他摄像器材拍摄和制作以“我的警校生活”为主题的微电影进行评比。各系、院学生会不少于3部作品参赛。

8、环保创意秀:面向全院学生以环保理念为主,利用身边的废弃材料,制作手工艺品、服装等进行评选并举行获奖作品展。

9、传统文化沙龙:邀请省市有关传统文化专家举办主题文化沙龙。

六、奖项设置

艺术表演类:各项目(声乐、舞蹈)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艺术作品类:各项目(绘画书法、摄影、微电影、朗诵会、环保设计)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设立艺术节组织奖

七、其他未尽事由详见各赛项补充通知

 

附:首届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518

 

附:

首届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任:刘丹福

副主任:刘志刚

  员:肖     陈太勇     弩   张兴荣   胡晓峰   

    顾文东

办 公 室主任:杨 

办公室副主任:刘  佳

办 公 室成员:张  晶        胡江涛     博  

龙勇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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