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对青年学生的期望和要求,引导青年团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青年学子昂扬向上、朝气蓬勃、矢志奋斗的精神面貌,增强青年团员的社会责任感,提高警院学子的社会竞争力。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在2014年暑期开展以“践行核心价值观·传递青春正能量”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传递青春正能量 二、活动目的
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内涵以及实践意义,培育青年团员的社会实践能力和时代责任感。
三、活动内容
1、加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学生围绕“法律七进”开展活动,走基层进乡村,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社会和谐。
2、青年志愿者进社区·竭诚服务困难群体。根据社区及其周边实际情况,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社区针对群众的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开展好本次志愿服务的同时,积极整合志愿者力量,以社区志愿活动为依托,建立一个便于社区居民反映需求、便于志愿者提供服务的平台。在活动后要善于总结,树先进典型,加强社会引导和动员,号召更多社会公众参与到社区志愿服务中来。
3、抓住最美瞬间·感动身边你我。根据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一时代精神提倡下所涌现出的一系列最美人与事,同学们或走上街头或深入事业单位,积极寻找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记录发生在身边的感动瞬间,以照片或VCR的形式让感动停留,让这一社会缩影充分实现其教育引导意义。
4、我的中国梦·青春正飞扬。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实现梦想的激情正在青年们心中激荡。根据学员的专业知识,分别走出学校步入相对应的工作岗位进行实习实践,在工作岗位上挥洒青春的汗水,在实践中培育自己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伟大中国梦的实现奉献青春和激情。
5、不负青春·倾情支教。积极组织志愿者与支教学校及学生联系沟通,结成支教对子,对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少年儿童进行学业辅导,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为祖国新一代的成长壮大提供援助,帮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暑假。同时让志愿者充分展现青春向上、蓬勃不息的精神面貌。(http://pan.baidu.com/s/1bnCJDJh)
四、组织形式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1.集中:由团委、各系团总支组织实施;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就便自行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分散:未能参加集中社会实践的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五、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
1、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以团队形式进行实践活动的要积极与实践单位取得联系,做好沟通交流工作。
2、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能少于15天,活动结束后学生需要写社会实践报告,及实践单位对个人做出鉴定,加盖公章。开展集体社会实践活动的由负责人,开学后上交活动开展相关情况资料。进行寻找最美瞬间活动的集体或个人,开学后上交相关作品进行评比。
3、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实践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确保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
开学初由各系团总支对各系优秀实践个人进行统一上交,再由团委对优秀个人进行审核后予以表彰。
该社会实践活动将纳入团总支年终考评,希望各团总支认真组织开展实践活动。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