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为了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好的团结和带领我院青年志愿者传播文明、弘扬新风、参与“校地结合,服务当地”,构建和谐社会,推进 “青春辉映夕阳红”敬老服务活动的深化,提高服务参与度和服务质量。经院团委研究,决定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敬老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每周六上午:8:30——11:00
二、活动地点:
旌阳区街道办事处社会福利院
三、活动主题:
“爱心温暖敬老院,警院学子在行动”
四、活动目的:
1、秉承“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宗旨,增强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了解社会,关注弱势群体,结合自身专业为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尽一份责。
2、通过此次活动看望敬老院的孤寡老人,给他们送去一份祝福和温暖,为他们的生活添加一份活力。
3、参与校地建设,服务当地百姓,拓展社会实践。
五、活动参加人员:
各小分队由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和协会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小分队参加,院团委将安排学生干部领队开展活动。
六、活动项目:
1、宣讲党的政策方针,开展老年维权和法律援助活动,使老年人受到实用法律知识教育,增强自身依法维权意识。
2、及老人所需,助老人之困,送欢乐,送祝福。帮助老人打扫房间,陪老人们下棋、聊天、散步、锻炼身体,根据老人的爱好,开展文艺文化活动。
3、组织同学为老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帮助他们掌握心理调节的有效方法,预防心理疾病的发生。
七、活动要求:
1、个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统一着装,按时集合,不准拖拉,去敬老院的途中不得私自行动,不得打闹嬉戏,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听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开队伍,注意个人与他人的安全。
2、注意个人行为、集体形象和校园形象,在活动过程中热情与老人交流,行为举止得体,注意措辞用语,不得在敬老院大声喧哗,同时注意自身安全及老人安全。
3、活动结束时,小分队负责人认真填写活动登记表,并及时总结活动情况。院团委领队负责活动的监督、协调,并在登记表上签字做好信息反馈和整理工作、改善不足。(每次敬老服务各小分队相关负责人都要做好人员统计)
八、活动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此活动将纳入各系团总支考评中,望各系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敬老志愿服务工作,创新服务内容,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