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现院团委学生会公开选拔一批品学兼优、德才兼备、有志于参加团学工作、服务广大同学的学生干部走上各级团学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团结、务实、有工作热情、有责任心、有团队精神的高素质学生干部队伍,促进我校团学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选拔方式:采取自我推荐、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由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及院团委老师对参加招聘的同学进行面试,择优选取,由团委同意确定新干部试用名单。
三、竞选岗位:
院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助理
团委办公室主任助理
团委宣传部部长助理
团委组织部部长助理
团委社团部部长助理
学生会宣传部部长助理
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助理
学生会警体部部长助理
学生会文艺部部长助理
四、选拔的条件:
(一)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思想上积极追求进步; 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 3、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较高的工作热情; 4、品德优良,没有违纪行为; 5、学习成绩良好;6、准备一份自荐书,介绍本人各方面情况,并在自荐书内标明应聘部门并需中队长签字同意并推荐。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备以下条件的同学: 1、有突出特长的。 2、具有在系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工作的经验; 3、在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在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4、工作能力特别突出,曾参与策划组织重大活动。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团委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