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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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2013年01月09日 00:00  点击:[]

各系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对大学生“弘扬爱国主义、深入实践、奉献社会”的寄语,响应党中央号召,进一步提高我院学子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促使学生将专业与实践相结合,在服务人民的过程中接受教育,在奉献社会的实践中增长才干,使学生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为祖国建设做贡献。经我院研究,决定开展以“感悟十八大·青春正能量”为主题的2013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感悟十八大·青春正能量

二、实践目的

引导学生把对党的热爱化作自身服务社会的动力,将课堂知识应用于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中形成“教学练战”一体化,使青年学生在实践中体验建设成就,内化理想信念,勇于担当社会责任。

三、实践方式

  1、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雷锋精神鼓舞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人不断进步。为了进一步学习和弘扬雷锋精神,在校园中形成“人人学雷锋,天天有雷锋”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进一步推动我院的文明礼仪教育。

  2、关爱农民工子女实践活动,结合留守儿童的现实需求,依托乡镇活动场地、农民工子弟校等,大学生志愿者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

  3、法律援助实践活动,走进社区或企事业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活动,使法律走进社区使之成为广大学子受益匪浅的实践平台。

  4、多视角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并进行调查研究。根据专业优势选择实践地点,拟定社会实践方案,本着就近就便原则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5、可根据同学自身需求,将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了解所学专业的发展状况,使自己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适应社会,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四、实践实践与相关要求

活动时间应不少于15天;活动结束后需实践单位对个人做出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开学初由各系团总支统一上交团委予以表彰。

该实践活动将纳入各团总支年终考评,希各团总支认真组织开展。

附寒假实践鉴定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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