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团建创新,进一步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稳步发展,激励广大青年团员、团干部更好地发挥模范作用,增强青年团员的先锋模范意识,在基层团组织中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经团委决定,对2010-2011年度在团的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团总支活动开展突出的团支部、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进行推优评先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1年4月11日—2011年4月15 日
二、申报范围
1、优秀共青团员:2010级、2009级青年学生团员;
2、优秀共青团干部:2010级、2009级担任共青团干部的同学;
3、五四红旗团支部:2010级、2009级各支部;
4、优秀团总支:学院各系团总支。
三、申报办法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各团支部组织申报,团总支严格审查,报团委批准;
2、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由符合条件的支部上报申报材料,各团总支审查后报团委审核并确定;
3、优秀团总支由各系团总支进行申报,团委将依据申报材料,平时团日活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团组织建设,学生违纪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四、申报条件
优秀共青团员: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2、积极完成学院各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关心团的组织,在学习、劳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
4、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及其他团学活动。
5、品德高尚。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公道正派,诚实谦虚,有自我批评精神。
6、学习勤奋努力,学年平均成绩达到七十分以上,考试、考查无挂科现象。
优秀共青团干部:
1、执行党、团各级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热爱团的事业,有责任心、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深受大家的好评,积极主动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
2、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团的纪律。
3、积极主动地带领团员青年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勤奋努力,学年平均成绩达到七十五分以上,无补考、重修。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总支
各支部、团总支开展团的活动优秀的均可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总支。
五、申报比例
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比例为本支部团员总数的5%;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原则上为本支部1名,各系团总支有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额;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为本单位团支部总数的20%。
备注:1、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总支需填写申报表;申报表由各系团总支到团委领取。
2、申报汇总后团委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11年4月16日-2011年4月19日)如学院师生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院团委反映。
电话:0838—2514203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