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警院团﹝2024﹞12号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第二课堂成绩单”自行申报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培养我校学生的综合素养和竞争力,开拓学生的视野和提高综合能力,各系各中队学生可在第二课堂系统中自行申报积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30日
二、自行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技能特长类
获得国家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例如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心理咨询师资格、运动员等级证书、裁判证、艺术类等级证书等,每项分值为2分。
要求:在校期间(包括假期)获得,可在官方平台查询,并提供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在自行申报界面上传。
(二)思想政治素质类
党团校培训成绩合格,分值为2分。
要求:在校期间(包括假期)获得,提供党课结业证书, 只能申报一次。相关证明在自行申报界面上传。
(三)工作履历类
担任团、学干部:担任区队学生干部(正副区队长、团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生活委员、劳动委员、纪律委员)学年考核合格,分值为2分。系级学生干部、干事学年考核合格,分值分别为4分、3分。院级学生干部、干事学年考核合格,分值分别为5分、4分。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其分值可由指导老师根据工作量及完成工作情况增加。
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工作:担任一级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分值为4分。担任二级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分值为3分。
各类各级学生干部、干事证明需指导老师签字证明。
承担其他助学、助管等无偿服务工作:由助管部门评定合格,签字证明,分值为2分,一学期计1次。
若同时担任多项职务,取分值最高的一项计分,其余不计。
(四)其他奖励类
其他各类评优评先和表彰,最低申报标准为市级,市级分值为4分、省级分值为5分、国家级分值为6分。
要求:在校期间(包括假期)获得,提供市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可在官方平台查询。相关证明在自行申报界面上传。
三、审核流程
2024年11月30日前由院学生会学习部统一进行审核,对符合积分认定标准的申报进行上报积分,不符合积分认定标准的申报则驳回申请(更正后可进行二次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若申报材料不足或有误则不予审核通过;
(二)以上申报内容均为大学在读期间获得;
(三)严格按照自行申报要求进行积分申报;
(四)若经院学生会学习部审核查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则上报院团委予以通报批评;
(五)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院学习部刘名君,咨询QQ群:281093362
附件:自动申报流程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自行申报流程
一、打开“i警院”,点击“第二课堂”
二、点击“第二课堂”界面下方“我的”
三、点击“申请积分”
四、进入“发起积分申请”界面
(一)技能特长类
(二)思想政治素养类
(三)其他奖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