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警院团〔2025〕3号
各系团总支、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院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勇担时代使命,切实增强各级团组织的凝聚力、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持续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经院团委研究决定,拟开展2024-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4月7日-4月11日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2024年3月以来,在学院团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总支、团支部,做出突出贡献的团员青年、团干部、志愿者等。优秀团总支为全院团总支总数的25%;五四红旗团支部为全院团支部总数的20%;优秀共青团员为全院团员总数的5%;优秀共青团干部为全院团干部总数的2%;优秀青年志愿者80名;十佳团支部书记10名;十佳新青年10名。
三、申报条件
(一)优秀团总支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活动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加强团员教育管理,“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从严治团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积极推动解决团员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建功立业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在团员青年当中有较大影响力。
4.工作效果好。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在落实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认真组织所属团支部主题班团会议,所属团支部信息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及时更新团员、团干部信息,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整录入;做好“学社衔接”升学团员转入、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入伍及退伍复学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衔接等工作;积极组织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团的规章条例,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认真落实好“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活动、团费收缴等组织生活规定,规范开展好团员教育、监督、管理,认真做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积极开展好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
3.作用发挥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在团员青年管理工作上积极配合中队,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积极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4.工作开展好。主题团日活动和团课开展效果好;所属团员、团干部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及时更新录入信息;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规范体现,团员档案管理清晰,不存在问题团员和团员团籍信息未有效认定等情况。
(三)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道德品行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志愿四川”平台上注册;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无不良言行,积极参与构建校园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校以来获得过院级、县级相关部门及以上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思政课程优异,学习成绩优秀,2024年3月至今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考试、考查无挂科及补考现象;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5年4月30日),团员档案完整无误,2017年后入团的需有全国统一的团员发展编号,团员信息在我院“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整录入。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按要求缴纳团费;在2024年3月至今无处分、无违纪;2024-2025-1学期体测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团干部是指:2022级、2023级、2024级各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兼任团支部副书记的区队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2022级、2023级各系团总支副书记、组织部和宣传部(网宣部)所有干事;2022级、2023级院团委办公室、组织部、网宣部、社团部所有干事及各社团负责人。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2.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勇于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面对“急难险重新”的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勇于改革创新;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熟悉团的业务工作,能够积极主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不推诿扯皮。
3.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对党忠诚,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注重密切联系青年,求真务实,克己奉公,严格自律,争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
4.模范作用突出。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校以来获得过院级、县级相关部门及以上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思政课程优异,学习成绩优秀,2024年3月至今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考试、考查无挂科及补考现象;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5年4月30日),团员档案完整无误,2017年后入团的需有全国统一的团员发展编号,团员信息在我院“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整录入;自担任团内职务起从事团的工作半年以上(截至2025年4月30日);道德品行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志愿四川”平台上注册;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无不良言行,积极参与构建校园清朗网络空间。
5.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按要求缴纳团费;在2024年3月至今无处分、无违纪;2024-2025-1学期体测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
1.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志愿服务意识强。在“志愿四川”平台为注册志愿者,积极践行志愿精神,遵守青年志愿者活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具有突出的志愿服务与组织经历。
3.模范作用突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2024年3月至今无处分、无违纪;思政课程优异,学习成绩优秀,考试、考查无挂科及补考现象;2024-2025-1学期体测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在参加志愿服务过程中表现良好,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工作累计一年及以上;全年参与志愿服务累计次数不低于6次,其中需包含3次校内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总时长不低于40个小时(注:义务献血服务时长可换算为1小时)。
(六)十佳团支部书记
参评“十佳团支部书记”除需满足“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及所在支部需满足“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或曾获得过“五四红旗团支部”以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工作勤奋。业务能力扎实,熟悉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自己动手,多干实事,主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积极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
2.作风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敢想敢干,讲求实效,有合作奉献精神,有自我批评精神,做青年想得起、靠得住、信得过的团支部书记。
3.品德高尚。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公道正派,诚实谦虚,遵规守纪,社会公德意识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七)十佳新青年
1.政治思想坚定,坚信马列主义,热爱祖园,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对新鲜事物要有高度敏锐性,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严肃对待错误缺点和歪风邪气。
2.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格魅力,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综合素质好。
3.有示范带动作用,在青年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率先垂范,树标兵、做榜样。
4.担任班级团学干部或院(系)团学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含副职)职务。
5.在校期间无处分、无违纪。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考试、考查无挂科及补考现象,体测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
7.已在“志愿四川”平台上注册成为志愿者。
8.在符合前7项申报条件的基础还需满足以下三项及以上条件即可申报:
(1)获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1次及以上,或曾获院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曾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骨干培养学习并顺利毕业;
(2)有大学英语三级及以上证书,或有计算机二级证书或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速录等级证书;
(3)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受到院级及以上表彰,或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用人单位给予书面表扬;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院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文章;
(5)在各类文体比赛活动中,个人获院级或县级三等及以上奖励;团体获院级或市(州)级一等,省部级、国家级三等及以上奖励;
(6)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如: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敬老孝亲等)获得院级及以上书面表彰;
(7)在以上1-6项所列事项之外,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请单列申请,附有关证明材料,最多可算两项计入。
四、评选方法及要求
(一)坚持程序严格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由个人申报、团支部推荐、团总支和院团委审核产生;优秀青年志愿者、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新青年由个人申报、团总支推荐、院团委进行综合评定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支部申报、团总支推荐、院团委审核产生;优秀团总支由各系团总支申报,院团委依据申报材料,结合日常团组织建设、基础团务、主题团日活动、志愿服务、通报批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产生。
(二)坚持严实标准
1.各系团总支要在评选推报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所有申报个人和集体必须符合申报条件,特别是个人申报项目中关于成绩、违纪、奖项等情况,均需提供支撑材料以备查。各系团总支对申报的个人和集体材料负责,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及申报材料真实性,优中选优,本次评选过程中若发现申报不实者,取消资格和名额,不再替补。
2.除“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新青年”外,其余个人申报项目原则上只申报一项,已获得过院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的个人,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三)坚持推报规范
1.申报优秀团总支材料数据时间段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要求精简明了,参照考核评分表顺序做好目录页,A4双面打印不超过50页。
2.各系团总支要指导申报支部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事迹材料(500字以内)。审查完成后以团总支为单位分类做好汇总表,于4月14日以前将各类申报表、汇总表原件(含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漏报视为自动放弃。
刑事司法系联系人:李饮果,联系电话:15082091587;
法学系联系人:胡连,联系电话:15183063744;
侦查系联系人:曹暄妍,联系电话:18780835027;
司法信息管理系联系人:薛杰锋,联系电话:19209710738。
附件:1、2024-2025年度五四表彰名额分配表
2、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优秀团总支”申报表
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7、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8、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佳新青年”申报表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