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院党委“实践育人”的中心工作,不断增强我院团员青年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鼓励我院团员青年在社会实践中学先进、争优秀、做先锋,做“四气”有为青年。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在2016年暑假开展以“青春奋斗争朝夕·德学双修我为先”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奋斗争朝夕·德学双修我为先
二、活动目的
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使青年学生深入基层、体验社情、了解国情,在实践中开拓视野、锻炼能力、增长才干;时刻牢记团员青年的光荣使命,敢于发挥团员青年的生力军作用,结合实际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努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建功成才。
三、活动内容
1、追寻红色足迹·践行青春志向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以个人或集体形式参观革命老区、革命遗址、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结合实际情况寻访身边的优秀团员和党员,追寻他们的先进事迹,提高青年学生的精神境界,增强当代青年学生对党和国家的热爱。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上交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后上交至院团委。
2、教学合一增知识·深入实践长才干
青年学生应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到当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基层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实践活动,在积累社会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返校后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须根据自身实践情况填写实践报告及社会实践鉴定表,返校后交于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后上交至院团委。
3、坚定理想信念·励志成才报国
鼓励青年学生走进社区、乡镇,深入到敬老院、孤儿院、献血站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如: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敬老服务、爱心捐赠、热心献血等)。以个人为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参加当地的志愿服务活动中;以集体为单位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时,要积极与服务对象联系,提前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参加自愿服务活动结束后,个人和集体要记录好活动开展情况,返校后将活动材料上交到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评比后上交至院团委。
4、青春辉映团旗红·我看家乡新变化
以“青春辉映团旗红·我看家乡新变化”为主题,以个人或集体的形式,通过实地调查、走寻访谈、问卷调查、网络查阅等方法,调查了解改革开放以来家乡社会文化、教育发展,法制道德建设等各方面的新变化;鼓励青年学生参与到家乡发展中,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服务地方、服务基层,促进青年学生学以致用,在实践成长成才。活动结束后参与人员根据调查材料形成调查报告,返校后将调查报告上交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后上交至院团委。(活动调查材料以文字、图片、书画、视频等形式为主)
四、组织形式
集中与分散结合
1、集中: 由团委、四系团总支组织实施,以“三下乡”等形式形成团队,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分散:以个人为单位的学员持介绍信到相关单位进行社会实践。
五、活动要求
1、坚持“就近就便,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系应对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各系团总支应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的工作。
3、以团体为单位组织开展实践活动的要积极与实践单位联系,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并将活动方案提前上交院团委备案。开学后由负责人上交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至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后上交至院团委。
4、以个人为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实践活动时间不能少于15天,活动结束后学生需要写社会实践鉴定表及社会实践报告,由实践单位对个人做出鉴定并加盖公章。开学后交由各系团总支,审核后上交至院团委,院团委将评选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5、团学干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返校后按要求上交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材料。
备注:
1、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将纳入各系团总支年终考核,望各系团总支积极组织,认真开展。
2、社会实践鉴定表需个人自行到院团委网下载。
附件:学生假期社会实践鉴定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