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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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6年01月05日 00:00  点击:[]

各系团总支: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接触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增长实践能力的有效方式,也是我院培养社会型人才的有效路径之一。为引导我院青年学子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提升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在2016年寒假开展以“深入社会知国情·躬身实践长才干”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社会知国情·躬身实践长才干

二、活动目的

坚持“长才干、作贡献,知国情、关民意”的宗旨,结合时代主题,增强社会观察的深入性;结合社会需求,增强服务地方的针对性;结合学生成长,增强实践育人的导向性。通过组织各系团总支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服务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探索总结实践育人新机制。

三、活动内容

1.寻访“红色足迹”之旅

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之契机,组建实践团队到革命纪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寻访不同时期的优秀党员和团员,以当代青年的青春视角记录实践成果,增强青年对党的热爱之情。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图片、书画、视频等形式上交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评比后上交至院团委。

2.美丽中国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组织学生走进社区、乡镇,深入到敬老院、孤儿院、献血站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针对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如: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敬老服务、爱心捐赠、功课辅导、热心献血、知识科普等)。以团体为单位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要积极与服务对象联系,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学生个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参加当地的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结束后,参与人员记录好活动开展情况,返校后将活动材料上交到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评比后上交至院团委。

3.专业实践活动

根据学员自身专业特点,深入当地派出所、司法所、交警大队、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基层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实践活动。在积累社会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巩固拓展自身专业知识,学员须根据自身实践情况填写实践报告及社会实践鉴定表,返校后交予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评比后上交至院团委。

4.开展“读一本好书”活动

鼓励大学生利用寒假时间,在完成专业学习任务的的基础上,有选择性的读一至两本好书,以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并用文字记录下所思、所感、所悟,并形成“读书随笔”。返校后交予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评比后上交至院团委。

四、组织形式

集中与分散结合

1、集中:由团委、各系团总支组织实施,学生可以根据实践情况就近就便自行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分散:以个人为单位的学员持介绍信到相关单位进行社会实践。

五、活动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系要对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各系团总支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的工作。

3、以团体为单位组织开展实践活动的要积极与实践单位联系,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并将活动方案提前上交院团委备案。开学后由负责人上交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至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评比后上交至院团委。

4、以个人为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实践活动时间不能少于15天,活动结束后学生需要写社会实践鉴定表及社会实践报告,由实践单位对个人做出鉴定并加盖公章。开学后交由各系团总支,审核评比后上交至院团委。

5、团学干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回校后按要求上交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材料。

备注:

1、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将纳入各系团总支年终考核,望各系团总支积极组织,认真开展。

2、社会实践鉴定表需个人自行到学院团委网下载。

 

 

附件:学生假期社会实践鉴定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1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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