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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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年志愿者敬老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3年03月13日 00:00  点击:[]

各系团总支:

    在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0周年之际广大团员积极行动起来,响应党的号召,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落实我院《关于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警民亲”活动实施意见》,让我院学雷锋活动得以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发展,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在旌阳区街道办事处社会福利院持续开展“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活动,为确保务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每周上午:8:30—11:00点

二、活动地点:

旌阳区街道办事处社会福利院

三、活动主题:

传承雷锋精神  深化志愿服务

四、活动项目:

    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以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家政服务、文体娱乐等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三个一”志愿服务活动。

(1)跟老人宣传法律知识,讲解法律条款,开展老年维权和法律援助活动使老年人受到实用法律知识教育,增强自身依法维权意识,并向老年人宣传党的政策方针。

(2)结合我院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为老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帮助他们掌握心理调节的有效办法,让他们有个好的心态对待

生活并预防心理疾患的发生

3)帮助他们打扫清洁卫生,让他们在健康舒适的环境下生活。

4)陪老人聊天﹑散步﹑锻炼身体,以唱歌﹑跳舞﹑讲笑话等文艺节目的形式增添他们晚年的乐趣。

五、活动参加人员:

各系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小分队依次参加活动,由院团委组织安排学生干部领队。

、活动目的:

 (1) 使我院学生在参与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感受丰富多彩、积极

进步的社会,在感受中成长并形成积极向上的理想追求。实现自己的

理想和树立通过自身努力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的社会理想结合起来,

最终汇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共同理想上来

 (2)关注弱势群体,增强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使其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心中有社会。

 (3)通过我院各系青年志愿者长期、固定的服务使老人们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为老人们增加一份快乐,减少一分孤独,带去温暖、带去爱心、带去活力、带去快乐,让老人们愉快安度晚年。

 (4)与老人交流的同时,学习他们丰富的人生经验,传承他们吃苦耐劳、善于奉献的优秀品质。

七、活动要求:

 (1)要统一部署和安排,制定切实有效的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

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服从统一安排、统一调度,确

保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各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的人数不少于15

人。 

(2)整个活动过程中,各位志愿者注意个人行为,注重集体形象和

学校形象,同时注意自身安全及老年人安全;参加活动的青年志愿者

要端正服务态度,本着热情、文明、礼貌的服务理念,活动中自觉维

护服务现场的秩序和环境卫生。

(3)活动结束时,小分队负责人认真填写活动登记表,及时总结活

动情况、上报资料,同时做好相关文字、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院团委领队负责活动的监督、协调,同时做好信息反馈和整理工作。

八、活动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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