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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警风杯”篮球赛的通知
2021年03月25日 21:11  点击:[]

川警院团﹝2021﹞4号

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警风杯”篮球赛的通知

各中队: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各中队的凝聚力,加强同学间的交流,展现运动风采,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十二届“警风杯”篮球赛,有关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警体部

三、比赛时间

2021年3月15日(具体赛事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地点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篮球场

五、参赛要求

(一)各男女参赛队各报领队1人(由中队老师担任)、运动员最少不低于5人,最多不超过12人。当日参赛队中队老师(至少一名)随队出席。

(二)各参赛队明确队长一名,参赛队比赛时着球服印有号码、统一的篮球服,比赛开始前参赛队明确球服颜色,避免上场时双方球服相同。

六、抽签时间

2021年3月12日12:30于警体部办公室进行抽签(南校教学楼4楼)

七、比赛形式

(一)赛制:比赛第一轮采取小组循环赛,由参赛队队长以抽签的形式决定分组,分为(男)A、B,(女)C、D四组,每组各五支队伍,决出小组第一、二名,若出现并列情况,则根据比赛净胜分之和来决定晋级,第二轮四支队伍半决赛采取淘汰赛,半决赛胜利的队伍争夺冠亚军,半决赛失败的队伍争夺季军。

根据上述方案,最终具体赛制由院团委根据参赛队数量来决定赛制。

(二)除以下特殊规则外,比赛均按照2016国际篮球竞赛规则执行:    

1、时间:比赛应由4节组成,每节10分钟。 在预定的比赛开始之前,应有10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在第1节和第2节(上半时)之间,第3节和第4节(下半时)之间,以及每一决胜期之前,应有2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 整场比赛中场休息期间应是5分钟。

2、计时:在第四节和每一决胜期比赛计时钟显示为2分钟;或少于2分钟;投篮得分,计时停表。

3、球权:每一场比赛仅第一节比赛开始跳球。在比赛过程中发生争球时,采取球权交替拥有。

4、违例:女生组不采用3秒区,其他违例规则按照国际篮球联赛规则执行

5、换人:当球呈死球状态时,双方皆可请求换人。欲换上场的选手必须先通知记录台,经记录台确认后才可上场,并等待在记录台两侧,到下一个死球或暂停方可依从裁判的手势上场进行换人。除非裁判停止比赛或得分队请求球员替换,非得分队不得请求球员替换。
   6、犯规:队员5次犯规:一名队员已发生了5次犯规,裁判员通知其本人离场,并且必须在30秒钟内被替换。先前已发生了第5次犯规的队员的犯规,被认为是一名出局的队员的犯规,并登记在教练员名下和在记录表上记入“B”。

7、全队犯规:全队犯规是指该队队员被判罚的侵人犯规、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在一节中某队全队犯规已发生了4次时,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在比赛休息期间发生的所有全队犯规,应被认为是随后一节或决胜期比赛中的犯规。在决胜期内发生的所有全队犯规应被认为是发生在第4节内的。

8、当某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时,所有随后发生的对未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的侵人犯规应被判2次罚球,代替掷球入界。由被犯规的队员执行罚球。如果控制球队的队员或者拥有球权队的队员发生一次侵人犯规,这样的犯规应判对方队员掷球入界。

9、弃权:比赛开始时,一方队员不足五人时,球赛不得开始。在开赛时间4:30,十分钟后即4:40,参赛队员依然不足五人时,比赛照常进行,一方球队因各种原因提出弃权时,则判定对方球队获胜,并参赛队队长在记录表上签字确定。

10、技术犯规首次扣除保证金三十元,第二次扣除保证金四十元,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一次扣除保证金五十元。

11、球员在比赛时发生技术犯规或违反体育道德任意一项满足两次离开比赛场地(取消本场参赛资格)。

12、比赛时若参赛队员发生意外,裁判即暂停比赛。

13、如教练员、参赛球员等场外人员无故闯入比赛场地与球员、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冲突,则扣除中队保证金三百元,并根据情节恶劣程度,做出相应处理。

(三)比赛工作安排

1、警体部将运动员登记表发送到各中队,由各中队负责人填写,于2021年3月12日交于警体部办公室并抽签(抽签时间为3月12日12点30分南校教学楼4楼)。各参赛队一并交纳比赛保证金1000元整(男队500元整、女队500元整)比赛结束后扣除违反规程的罚金外,退还剩余保证金。

2、人员安排:男子女子赛各三名裁判员,一名计时员,一名记分员,一名记录员,一名场边秩序维护员。

3、物品所需:两个记分牌,口哨六个,秒表两个,犯规牌六个、记录表若干、矿泉水若干瓶。

4、比赛如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时,警体部提前通知参赛球队。

八、注意事项

(一)各参赛队在抽签时一并缴纳比赛保证金1000元整(男队500元整,女队500元整),比赛结束后扣除违返规程的罚金外,退还剩余保证金。

(二)2021年3月12日12:45召开各领队的赛前会议。

(三)比赛时一切以裁判判罚为准

(四)各参赛队自带7-8张凳子在所画球队席就坐。(如有参赛队球员未按此规定执行造成现场秩序混乱将扣除当队保证金50元整)

(五)技术犯规首次扣除保证金三十元,第二次扣除保证金四十元,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扣除保证金五十元。

(六)如教练员、参赛球员等场外人员闯入比赛场地与球员、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冲突,则扣除中队保证金三百元,并根据情节恶劣程度,做出相应处理。

(七)如比赛中出现辱骂、殴打本方或对方队员、裁判员、赛场人员、违反体育道德规范等行为,由院团委通知相应中队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此次比赛的参赛资格,并报学院处理。

(八)如出现集体斗殴,负主要责任的参赛队伍取消本次比赛参赛资格。

(九)球员参加比赛均采用自愿报名的形式,各中队要明确参赛队员的身体情况,有无疾病,能否参加比赛。

(十)参赛队提前15分钟到达场地,填写表格,登记队员名单,比赛时间开始后10分钟内,一方到场队员不足12人但满足5人的情况下,比赛照常进行。

(十一)参赛队员不得佩戴任何饰品,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十二)参赛队如对判罚和比赛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在24小时内逐级反映提出申诉。

联系方式:

  龙:15378151955

约其尔德:17898399000

呷玛努古:18048870897


附件1:运动员报名表

2:文明承诺书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团委办公室2021年3月10日印

(共印12份)

文明承诺书

由院团委主办,院团委学生会警体部承办的2021年第二十二届“警风杯”篮球赛即将开赛,为保证此次比赛顺利进行,我中队自愿向组委会签订如下文明参赛承诺书。

一、比赛承诺

承诺本队参赛队员均为本中队人员。

承诺坚守体育道德,比赛过程中不迟到、不弃权。

承诺在整个比赛过程中听从组委会安排;承诺在比赛场上听从裁判安排,不出现谩骂、殴打裁判行为。

承诺尊重对手,坚持友谊第一,友好比赛;承诺场上不恶意易伤人,不和对手争执、谩骂,任何情况下绝不出现打架行为。

承诺各中队负责人要明确参赛队员的身体健康情况,能否参加本次篮球比赛;若球员隐瞒自己身体情况,在比赛过程中球员出现自身安全问题,由球员本人负责,活动主办方概不负责。

承诺球员参加比赛均采用自愿报名的形式。

如果比赛过程中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愿听从组委会的处理。

二、球队承诺

篮球运动是一项集体运动,参赛方是以中队为单位组建篮球队,视为该球队每位报名参与此次比赛队员同意接受该协议,接收协议中责任告知及个人承诺条款。如有违反,主办方和承办方概不负责。

中队长:

 队:

 员:



   



第二十二届“警风杯”篮球赛球员登记表

中队:

领队:


姓名

班级

联系方式

球员号码



















































注:比赛提前15分钟到场,迟到10分钟的队伍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邮政编码:618000

招生办咨询电话:0838-2501823

院办公室电话:0838-250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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