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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2021年度优秀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新青年的通知
2021年03月26日 17:11  点击:[]

川警院团〔2021〕5号

关于申报2020年—2021年度优秀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新青年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去年以来,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院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特别是在共青团改革、学联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夯实基层基础、服务团员青年需求、参与志愿服务、疫情防控,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扬先进,树立榜样,激励更多团员青年在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中贡献青春力量。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总支”、“优秀青年志愿者”、“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新青年”的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3月22日—2021年4月12日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优秀共青团员:2019级、2020级团员人数的5%。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2019级、2020级团员人数的2%。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2019级、2020级团支部总数的20%。

(四)优秀团总支:全院团总支总数的25%。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2018级、2019级、2020级。

    (六)十佳团支部书记:2018级、2019级、2020级团支部书记,原则上在优秀共青团干部中产生。

    (七)十佳新青年: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

三、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性参加“青春志愿”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志愿四川”平台上注册;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校园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3月31日),且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考试、考查无挂科补考现象;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校以来获得过院级、县级相关部门及以上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无违纪、无处分、全年白榜扣除操行分不超过5分;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按要求缴纳团费。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工作作风严谨、踏实能干,团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的好,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3.工作作风优良。担任共青团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对党忠诚。注重密切联系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求真务实,克己奉公,严格自律,争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

4.模范作用突出。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且从事团的工作在半年以上(截至2021年3月31日);学习成绩优异,理论知识扎实,学年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考试、考查无挂科补考现象;道德品行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常性参加“青春志愿”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志愿四川”平台上注册,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构建校园清朗网络空间。进校以来获得过院级、县级相关部门及以上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5.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无违纪、无处分、全年白榜扣除操行分不超过5分;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按要求缴纳团费。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团支部对标定级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团员青年管理工作上积极配合中队,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在本年度黑板报评比中无通报批评情况;主题班团会议效果好;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团支部需在“志愿四川”平台注册,并完成支部团员注册。积极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智慧团建维护好。所属团员、团干部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及时更新录入信息;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体现;对标定级评定为5星级。

(四)优秀团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团支部对标定级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认真组织所属团支部主题班团会议和黑板报创作;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团组织需在“志愿四川”平台注册;积极组织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4.班子建设好。团总支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智慧团建维护好。所属团支部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及时更新录入信息,努力做好升学团员转入和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所属团组织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体现。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

1.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志愿服务意识强。在志愿四川平台为注册志愿者,积极践行志愿精神,遵守青年志愿者活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具有突出的志愿服务与组织经历。

3.模范作用突出。无挂科、无违纪、无处分、全年白榜扣除操行分不超过5分,在参加志愿服务过程中表现良好,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工作一年及以上;全年参与志愿服务累计次数不低于6次,其中需包含3次校内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总时长不低于40个小时。(注:参加春运执勤服务次数为1;义务献血服务时长可换算为1小时)

4.材料充实规范。材料应充分全面,真实有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申报时,评选时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六)十佳团支部书记

1.明确对象。在所属团支部担任团支部书记职务,且在本次评比中个人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本支部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2.工作勤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自己动手,多干实事,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比如:在板报活动中,带领支部成员勇于创新,能够紧扣主题,展现支部特色。

3.作风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敢想敢干,讲求实效,有合作奉献精神,有自我批评精神,做青年想得起、靠得住、信得过的团干部。

4.品德高尚。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公道正派,诚实谦虚,遵守校规,社会公德意识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进校以来获得过院级、县级相关部门及以上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6.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

7.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活动。

七)十佳新青年

在符合认证基准的基础上满足认证条件三项及以上即可申报。

认证基准:

1.政治思想坚定,坚信马列主义,热爱祖园,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对新鲜事物要有高度敏锐性,在工作生活中严肃的对待错误缺点和歪风邪气;

2.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格魅力。格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综合素质好;

3.有示范带动作用。在青年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率先垂范,树标兵,做榜样;

4.无白榜、无违纪、无挂科、无处分;

5.担任团支书、区队长或院(系)团学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含副职)职务;

6.上学期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

7.在“志愿四川”平台上注册志愿者。

认证条件:

1.曾获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一次及以上,或曾获院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曾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习并毕业。
      2.获国家英语三级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计算机二级证书或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速录等级证书。

3.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并受院级及以上表彰。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院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文章。

5.在文体活动比赛中,个人获院级或县级三等及以上奖励;团体获院级或市(州)级一等,省部级、国家级三等及以上奖励。

6.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例如:拾金不味、见义勇为、孝亲敬老等)获得院级或县级及以上表彰,或在社会实践中用人单位给予表扬。

7.在其它方面(1至6项所列事项之外)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的,请单列申请,附有关证明材料,最多可算两项计入。

四、评选方法及要求

(一)坚持程序严格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由个人申报、团支部推荐、团总支把关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支部申报、团总支推荐产生;优秀青年志愿者、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新青年由个人申报、团总支推荐、院团委进行综合评定产生;优秀团总支由各系团总支申报,院团委依据申报材料,结合团组织建设、基础团务、团日活动、志愿服务、团员违纪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产生。

(二)坚持严实标准

各系团总支要在评选推报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所有申报个人和支部必须符合申报条件,特别是个人申报项目中关于成绩、违纪、白榜情况。各总支对申报的个人和集体材料负责。本次评选发现申报不实者取消名额,不再替补。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及申报材料,优中选优。个人申报项目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项中只能申报一项。已获得过院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原则上同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坚持推报规范

团干部:支部团干部包括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兼任团支部副书记的区队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系级团干部包括团总支副书记、组织部和宣传部(网宣部)部长副部长;院级团干部包括办公室、组织部、网宣部、社团部、金盾乐团、国旗护卫队的部长(团长)副部长(副团长)。

各系团总支要指导申报支部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事迹材料(500字)。审查完成后以团总支为单位,于4月12日前将各类申报表(一式一份)、申报事迹材料、申报名单汇总表原件等(附电子版)报送至院团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优秀团总支”申报表

5.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6.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7.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佳新青年”申报表

8.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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